今年9月14日至20日为第29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开展第29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为构建师生和谐语言生活和提升学校内涵式发展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活动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三、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4日—9月20日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29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组,由语委办牵头,宣传部、校团委、图文信息中心、学工处以及各学院协同负责推普周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五、活动内容
(一)利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等向全校师生发出推普周活动倡议,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发布本届推普周的时间、主题和活动安排等。(责任主体:宣传部、团委、图文信息中心)
(二)围绕2025年12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集中宣传普及法律条文要义,并组织各学院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责任主体:宣传部、语委办)
(三)结合2026年“千团万人推普强国行”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成果,展示我校推普实践团在服务乡村语言生活中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责任主体:团委)
(四)面向全校学生启动“青春阅读季”系列活动,通过荐书共读、分享交流等形式,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共建书香校园文化。(责任主体:图文信息中心)
(五)围绕本届“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活动主题,开展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推普”内容,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责任主体:各学院)
(六)将普通话推广和宣传列入“2026级新生入学教育方案”,让新生从入校之日起即明白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要求,建立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责任意识。(责任主体:学工处、各学院)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相关处室、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本届推普周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参与,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各学院可依据学院专业设置、专业特点、技能要求等设置具有本院特色的推普周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普通话推广和汉字应用力度,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浸润、助力作用,为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语言文字基础。
(三)各相关单位、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挖掘并展示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推普周活动总结(含文字、图片、活动 亮点、典型案例等)请于9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yyf0703@sina.com。
联系人:伊志 电话:13955866640
南通职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